近日,市检察院检委会审议通过了《唐山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全市未检部门统一集中办理未检业务的指导原则、受案范围、办案组织、业务开展方式等进行了明确。《实施办法》共分7章,其中在总则部分明确了全市未检部门开展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原则和办案组织,在第2章中明确了两级院未检部门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受案范围,在第3章到第6章分别就涉未刑事案件,刑事执行案件,民事、行政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流程和方式进行了规定。
贾志宏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高检院、省院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未检业务统一办理工作
据悉,根据高检院印发的《皇家网上娱乐,皇家百家乐: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皇家网上娱乐,皇家百家乐: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国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要积极稳妥的全面开展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是指检察机关受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办理。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更能遵循未成年人司法的内在规律,实行办案、监督、预防、教育并重,实现未成年人的利益最大化。
《实施办法》的印发,使全市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工作合力,提升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能力水平,有力推动全市未检工作向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