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
法润童心,护航成长。校园安全关乎青少年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滦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与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建立法治副校长常态化运行机制,以制度完善促法治副校长制度高效运转。主动对接滦南县教育局等部门,2024年秋季开学以来,持续深入辖区中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为11000余名学生送去了暖心寄语和生动的法治课。 滦南县检察院把法治副校长工作作为法治社会建设基础性工程来抓,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依托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深入了解职校法治需求,突破法治宣讲维度,因校选题、因需择师、因人施教,深化职校校本法治课程合作,把案例融入教材教案,以细水长流、润物无声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法治滋养。 - 检察长走进滦南县第一中学,为青少年们带来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
- 副检察长走进滦南县第一实验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守护成长路”宣讲活动。
- 走进滦南县第二实验小学开展“筑梦新征程,启航新未来”法治宣讲活动。
- 走进滦南县第四实验小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第一场法治宣讲活动。
下一步,滦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托法治副校长职责,不断推进实职化履职,积极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用检察温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