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高新区院对一名被不起诉人依法开展训诫。高新区检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领导小组组长、高新区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玉军主持了训诫会。他严肃认真地指出了被不起诉人犯罪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要求被不起诉人深刻认识犯罪行为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危害,充分汲取教训、敬畏法律、遵守法纪。
被不起诉人表示珍惜法律给与的从宽处理机会,一定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公民。
今年以来,在检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引领下,高新区院共计对二十余名被不起诉人分别采取了训诫、具结悔过等非刑罚矫治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下一步该院将深入探索非刑罚矫治措施的常态化开展,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