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未检】挽救迷途知返青年 不起诉决定传递检察温情 |
时间:2023-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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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重返校园,今后我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近日,遵化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当事人王某某送来的一面写有“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的锦旗。
2023年2月13日前后,被不起诉人王某某为获利联系他人将其名下银行卡交于陌生人实施犯罪活动,事后非法获利3000元。经查询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王某某名下涉案银行卡流入资金较大,达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追诉标准。案发后王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自愿认罪认罚并上缴了违法所得。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遵化市院承办检察官考虑到王某某系刚刚步入大学的在校大学生,其父母离异,多年来只有母亲一人支撑家庭生活,其因生活费用不够去办理贷款而误入歧途,案发后积极退赔损失,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观恶意小,且自愿认罪悔罪,有感化挽救的基础。若对其提起公诉,王某某会被贴上犯罪标签,学业可能会因此而终结,整个人生轨迹将会改变。本着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大学生的善意,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传递检察温度,释放司法善意,我院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我不会忘记,当我迷茫地站在人生岔路口时,有这么多人愿意拉我一把。”在对王某某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当日,王某某及其母亲对办案人员表达了万分感激之情。
话短情长,情真意切。锦旗的背后,代表着对承办检察干警忠诚履职的肯定,饱含着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和为民服务的工作情怀。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是遵化市人民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写照,遵化市人民检察院也会继续坚守初心,心怀敬畏之心对待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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