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李志玲
李志玲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一名员额检察官。在全心投入检察事业工作中,她淡泊名利、执著奉献,业绩突出、屡获殊荣,多次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嘉奖、记功表彰,多次被省检察院和唐山市院评为优秀公诉人,代表院里参加各类演讲比赛均进入前茅。
“我爱检察工作,更爱公诉人这个角色,相信它能让我平凡的人生变得更加绚丽多彩。”她以自己突出的工作业绩展现了一个新时期女检察官的动人风采,她以自己坚定的理想信念,娴熟的法律技能,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和带动着身边的同志,成为干警们公认的优秀标兵。
教师检察官的完美转身
十二年了,她早已成为丰南区人民检察院这座馨香玫瑰园里的一朵铿锵玫瑰;她用热情、正义和责任装点了检察岁月,铸就了检察事业新的辉煌。
2006年,李志玲通过河北省统一招录,由一名人民教师开始了她的检察生涯。从文质彬彬的教师到与犯罪分子面对面斗智斗勇的检察官,巨大的转变伴随着的是前所未有的挑战,她深知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没有一身过硬的“功夫”是不行的,她暗暗地给自己定下了做一名专家型检察官的目标。
自此,李志玲同志十几年如一日的忙着阅卷提审、讨论案件,往复进行着“学习—探讨—办案—总结”的工作。工作再忙,她也不忘钻研学习。一篇篇高质量的论文变成铅字,是她扎实的基础,细致的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她就是凭着这么一股子超异常人的钻劲和对检察事业的执着,深入探索和研究业务工作,使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办案经验日益丰厚,完成了一名教师到检察官的完美转身。
喜欢公诉不畏艰险勇挑重担
公诉工作充满了对抗,也充满着急智与辩论的乐趣。李志玲追求这种充满挑战、充满艰辛的乐趣。“公平正义”是她检察工作的目标。当年,就是她,找到检察长,当面表示“我喜欢公诉,我能够干好公诉”。凭着她的执着,楞是把自己推到了公诉席上。几年下来,她埋首案卷,理清犯罪行为的蛛丝蚂迹她以朴素的情感执著地追寻着公平正义,经受了考验,经受了磨练,公诉席上一次次展开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彰显检察官的风采。
李志玲在审查案件过程中积极发现案件线索,不放过一起犯罪事实。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徐璐诈骗一案,该案涉案金额大,涉及房产、车辆等多起犯罪,且被害人员多,该案倍受关注。她通过细心审查案卷材料,发现徐璐利用协议购买房产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遂对该部分犯罪事实改变定性起诉,同时对三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部分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事实予以追诉,并要求对其数罪并罚;在审查张彬诈骗一案中,她发现张彬在诈骗作案一起后即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张彬为逃避抓捕还有伪造身份证件的犯罪事实,遂追诉其伪造身份证件罪。她还对案件的定性充分审查,做到定性准确无误。在审查高山山二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时,她发现二人系无故任意毁坏他人财物,她以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对二人以该罪作出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二年六个月。
侠骨柔情尽显女性才智风采
柔情似水是女人的天性,她秉持着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耐心”优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体现法律人的责任感。她用真诚的心让人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情,用温暖的手让人们感受到法律的温度。面对犯罪分子时的沉稳睿智,面对被害人的耐心细致。在她的工作中,凡涉及到被害人的案件,她总是用温情的方式来妥善处理,对涉案的未成年人更是倾注了满腔的爱。正是凭着女性的那份爱心和对事业的赤诚之心,她用行动实现人民群众对检察官的殷切期盼,用才智尽显女性公诉人特有的绚丽风采。
工作中的铿锵玫瑰,在生活中更是标准的贤妻良母。李志玲总认为,一个成功的女性,热爱工作并不意味着就要抛家弃子,一个温馨和睦的家是自己坚强的后盾。一个职业女性既要有自己的事业,也应当是一位称职的母亲和妻子。要“把爱当作习惯”,她也是这样实践着自己的誓言。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在检察事业这片广阔的天地里,李志玲犹如大鹏展翅,恣意翱翔,实践着她对公平与正义的不懈追求。